本次招标为孟州市污泥与工业固废资源化综合处置中心项目锅炉设备供货及安装招标,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邀请供应商参与投标,通过评审比选确定设备供货及安装的供应商。现诚邀有意向和能力的制造商/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孟州市污泥与工业固废资源化综合处置中心项目锅炉设备供货及安装项目
2、招标范围:供货范围为本工程锅炉设备供货及服务等,包括(但不限于):锅炉设备、电气系统、控制系统及其配套附属设备材料的深化设计、制造、包装、运输、保险、装卸、安装、调试、验收、培训、售后服务及技术支持等;提供满足1年运营需求的备品备件及专用工具;以及配合土建施工单位、供电工程及其它设备供货或安装单位的接口实施(详见附件)。
3、预算金额:2700万元(单套设备1350万元,共两套)
4、最高限价:2700万元(单套设备1350万元,共两套)
二、采购需求:
1、本次招标工程为锅炉设备、电气及控制设备供货及安装工程,安装、调试、试运行、经初步、终验验收完成后进行交付。投标人所提供的投标方案需确保设备系统功能的完整性。当招标清单不足以实现招标文件所要求的功能时,投标人应根据需要补充,并在差异表中明确。如投标人未对清单进行补充,视为合同中所有为实现功能的设备材料包含在总价中。
2、除土建、预埋、土方、回填外,投标人可负责所有货物的安装与系统调试,并包括电气及控制系统安装所需要的主材和辅材,如:预埋件、电线电缆、钢制线管、桥架、螺丝、防腐油漆等,安装调试按两种方案单独报价(含税):1)安装及调试费用;2)指导安装及调试费用。
3、对于建筑方在施工图完成后提出的局部修改意见,施工图纸并未体现,实施过程中将以设计变更的形式予以确认,设备供货方应以符合要求的设计变更后的图纸相应作出工艺调整。
4、本招标文件不应认为是包含了所有细节,只要是工程实际需要的,投标人均应供货,无论本招标文件是否提及。如果投标人发现本招标文件存在缺陷,妨碍其功能的实现,投标人有义务对此提出修改意见,由招标人确定是否采纳。
5、所有包括在设备里的材料都应该是最适合于相关功能的,应该是投标人当前的最新产品,具有最好的商业质量。
6、投标人应将随机备品备件和专用工具详细列入清单内。随机的备品备件和专用工具以套计,包含在设备总价中,并另外注明单价(三年内有效)。提供的随机备品备件和专用工具,应保证满足正常运行壹年(或《技规》中规定的时段内)的备品备件量,而不增加招标人(或运营商)这方面的费用。《技术规范》所列大修所需备品备件不计入投标总价,但应注明单价(三年内有效)。
7、应保证所供应的电气设备与所供应的机械设备和自控、监控设备完全协调。
8、应保证所供应的仪表与所供应的自控、监控系统完全兼容,使系统的工作完全符合规定。
9、本项目中户外型配电箱(柜)、控制箱(柜)、仪表箱及所有工艺设备电控箱(柜)(包括箱体、支架、铰链、门锁、把手等)均采用不锈钢SS304制作,箱(柜)体不锈钢厚度不小于2mm。箱体尺寸及箱内布置确保散热要求。
10、所有供应设备预埋件由设备投标人提供,预埋钢板由土建施工方负责供货及安装,投标人与土建施工方应加强协商以保证所有设备预埋件等相关配件适时安装与预留。
11、所有供应设备必须适于土建安装,不得导致土建结构的改变。
12、国产设备必须采用国内知名品牌,由正规制造厂家制造。
13、所有用于户外设备安装的成套螺栓的材质均采用不锈钢SS304。成套螺栓包括螺栓、螺母、垫圈。
14、投标人服务范围及提供资料:提供 “供货需求一览表”中所列设备、专用工器具、备品备件的设计、制造、工厂试验、真机试验、保险、包装、发运和交货;提供图纸、说明书和其它资料;提供安装和现场试验的指导及质量监督;参与现场调试、试运行和验收;提供对运行人员和维修人员的培训;完成设计联络;接受招标人代表参加工厂监造、工厂验收和真机试验;完成合同规定的协调工作等。
15、设备采购及安装包与土建包的划分:设备采购及安装包范围为全部设备及构(建)筑物内部管线的安装(包括与设备直接相连管道的套管内填充安装)。设备安装所用预埋钢板、穿墙套管、总图中的埋地管线及阀门井的施工属于土建包范围。
16、质保期
1)除专用合同条款和(或)供货要求等合同文件另有约定外,合同设备整体质量保证期为验收之日起24个月。如对合同设备中关键部件的质量保证期有特殊要求的,买卖双方可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无论合同设备何时验收,其质量保证期最长为签署验收款支付函后24个月。
2)在质量保证期内如果合同设备出现故障,投标人应自负费用提供质保期服务,对相关合同设备进行修理或更换以消除故障。更换的合同设备和(或)关键部件的质量保证期应重新计算。但如果合同设备的故障是由于招标人原因造成的,则对合同设备进行修理和更换的费用应由招标人承担。
17、质保期服务
1)投标人应为质保期服务配备充足的技术人员、工具和备件并保证提供的联系方式畅通。除专用合同条款和(或)供货要求等合同文件另有约定外,投标人应在收到招标人通知后24小时内做出响应,如需投标人到合同设备现场,投标人应在收到招标人通知后48小时内到达,并在到达后7日内解决合同设备的故障(重大故障除外)。如果投标人未在上述时间内作出响应,则招标人有权自行或委托他人解决相关问题或查找和解决合同设备的故障,投标人应承担由此发生的全部费用。
2)如投标人技术人员需到合同设备现场进行质保期服务,则招标人应免费为投标人技术人员提供工作条件及便利,包括但不限于必要的办公场所、技术资料及出入许可等。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投标人技术人员的交通、食宿费用由投标人承担。投标人技术人员应遵守招标人施工现场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并服从招标人的现场管理。
3)如果任何技术人员不合格,招标人有权要求投标人撤换,因撤换而产生的费用应由投标人承担。在不影响质保期服务并且征得招标人同意的条件下,投标人也可自负费用更换其技术人员。
4)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投标人应就在施工现场进行质保期服务的情况进行记录,记载合同设备故障发生的时间,原因及解决情况等,由招标人签字确认,并在质量保证期结束后提交给招标人。
18、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180日历日内完成供货。
1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国境内/外注册的企业法人,具有有效期内的相关质量、环境或职业健康证书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2、投标人近三年至少具有3个与本工程范围相同或相近的设备供货业绩(投标人提供合同封面、清单页、签字盖章页扫描件)。
3、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财务状况以及相应的偿债能力,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
破产或其他不良状态;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2018 年度-2020 年度)或成立至今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
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企业单位提供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事业单位提供资产负债表、
收入支出表、财政补助收入支出表)复印件(要求:审计报告由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或其它合法审计机 构出具,须包含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的盖章页)
4、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须提供以下两项证明材料:
(1)近半年内(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倒推)任 1 月份或任 1 季度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即: 缴纳增值税的凭据等)复印件。
(2)近半年内(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倒推)任 1 月份或任 1 季度缴纳社会保险的凭证(即: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复印件。
5、其它技术要求见技术规格书。
6、投标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禁止投标的情形。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2-03-28上午08:00至2022-04-01下午23:59(北京时间)
领取方式:投标单位领取招标文件须提供以下资料(除必须要求原件外,其他资料原件和复印件均可,复印件须加盖公章),按申请人资格要求及顺序合并在一份PDF格式文件中,在招标文件领取截止时间前提交至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中,邮件名称以“项目名称+投标单位名称”命名,完成后方可领取询价文件。
售价: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2-04-18 09:30:00(北京时间)
地点:湖北省武汉市汉阳区绿地国博财富中心A座10楼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无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招标人信息
名 称:孟州市冠中环保能源有限公司
地 址:孟州市南庄镇南庄一村
联系方式:0391-8257775
2.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国开中咨(北京)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延庆县经济开发区双杏东街172号(中关村延庆园)
联系方式:1397108575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段超
电 话:13971085757